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网友原创] 轻处贪官的背后是官贪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7日 14:52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2003年至2005年,全国共有33519名职务犯罪被告人被宣告缓刑,职务犯罪案件的年均缓刑率为51.5%,明显高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9.74%的年均缓刑率。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打击腐败的声威和力度。(《检察日报》2006年7月26日)

  轻处贪官,该判死刑的判死缓,该判死缓的判无期,该判无期的判有期,该判有罪的判无罪,此类情况不仅比较普遍,而且正在成为“潜规则”。这一问题所产生的消极后果,不仅严重影响了打击腐败的声威和力度,而且严重削减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这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警觉的问题。

  关注轻处贪官的问题,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笔者经过观察思考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轻处贪官的背后还是官贪。

  一个贪官败露了,马上会有一个甚至几个更大的尚未败露的贪官背地里干预办案。他们在干预办案上有“上策”、“中策”、“下策”之分,所谓“上策”,就是在纪检监察这个环节干预,争取不向司法机关移交。所谓“中策”,就是在反贪审理这个环节干预,争取避重就轻。所谓“下策”,就是在法律判决这个环节干预,争取不判、虚判、轻判。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地方党政官员特别是要员干预纪检监察、反贪审理、法律判决等环节办案,不说不费吹灰之力,也绝不是什么难事。绝大多数的办案人员政治生命捏在地方党政官员手中。其中有些人巴不得党政官员托付他们办点事;更有甚至,看党政官员的眼色办案。

  某些地方党政官员干预纪检和司法办案,从浅层看,是保护下级败露的贪官;从深层看,是保护自己。败露的下级贪官,和尚未败露的上级贪官,在这一点上“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往往是这样的情形:败露的下级贪官对牵扯上级官员的案情守口如瓶;上级尚未败露的贪官通过干预办案,把大事化小,把小事化了。

  还有一种情况。败露的贪官案情和上级官员没有直接干系,而是事发后,家人在上级官员和办案人员那里使上了银子,于是得到从轻发落。

  需要说明的是,有一部分贪官获得从轻判处,是另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即能够主动揭发他人的问题,在配合反贪机关查处更大的腐败案件中有立功表现。不过,职务犯罪案件的年均缓刑率到达51.5%,这个因素是微乎其微的。应该提出的是,对于此类情况,是地方的大要案,要向当地百姓说清楚;是全国的大要案,要向全国百姓说清楚,这一方面是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是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作者:罗天柱)

  

本栏目所载评论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央视国际立场

  点击原帖 发表高见>>

  进入论坛 建言立论>>

责编:柳博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