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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执法环境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6日 15:23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在炎炎烈日烘烤下,100多台装满煤的大货车仍“顽抗”的堵在巫山至奉节公路龙井收费站前,车队长达1公里多长,到今天已是第14天——巫山“治超”(超载超限运输)引发煤车罢运事件成了当地百姓关注的焦点。(7月26日东方网)

  据了解,这些大货车都是从福田往县城运煤的。福田是巫山县的产煤大镇,一年的煤产量在50万吨左右,煤成了福田镇唯一的支柱产业。煤田开采带动了福田的运输业,该镇常年靠运输煤炭为生的个体户至少200家。本来这是搞活经济富裕百姓的好事,但不良的运输环境给运输户来来了利益上的冲击——从福田运煤到县城,约60公里的里程,设了4道卡——两个收费站、一个称重站和路政部门为收取“公路占用赔偿费”设的检测点,分别涉及运管、煤管、路政等部门。

  因此,不少车主极为不满,“从福田出来要接连停车接受检查不说,跑一趟要上交的费用使我们实在承受不起了。在没有运输利润的情况下,与其跑(车)还不如不跑。” 由此看来,以罢运这种方式同政府职能部门产生对峙事出有因。

  从县城到福田跑一趟煤(包括来回、以运输20吨为例)需交纳的费用有: 30元(龙井收费站过路费)+24元(福田收费站过路费)+30元(“公路占用赔偿费”)=84元。本来,油料涨价、过路费太高,已经直接导致运力成本加大,影响到业主的经济收益,再加上应付较多的人为地关卡,更是不堪重负。

  此事件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收费罚款为什么以治超为名?车主反映最为激烈的是,为整治超载超限运输,在由路政部门设的“公路占用赔偿费”收取检测点,一旦每超载100公斤,竟要遭到350元的高额罚款。而且以“公路占用赔偿费”的名义只针对煤车收取,难怪车主抱怨:为治超载,路政设点检查,我们无可非议。但为什么其他车辆即使超载都没这笔费用?由此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在治超,还是以治超为借口,行收费罚款为部门谋利益之实?

  由此我联想到,前一段时间一则同类报道:京哈高速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交界处因对超载车辆实施罚款,一辆从辽宁开往黑龙江的车一路被罚款近8000元,司机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导致交通堵塞,2000多辆“车龙”一度排了20多公里。前后两起治超,其行为和目的是那么的相似!

  有资料显示,我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也有直接关系;而且超载严重危害到公路安全,国家每年因车辆超载要多花300亿元修路。因此,车辆超载当治。但因治超载而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却值得人们反思——治理车辆超载,除了罚款我们还应做点什么?

  依法对超载行为进行罚款本无异议。但借治超载之名罚款,把治超载“演变”成一种“执法经济”却不该。笔者认为,国家对治超除了罚款,还有相应的规定处罚办法,比如,对超载车辆进行卸货,给车辆减重等,而且在治超上,提倡称卸货减重,在实不可解的情况下才施以罚款处理。而许多地方对超载车辆罚款后就放行,从中可以看出其罚款的真实目的是不是治超!从交通安全管理上看,我认为,治超也完全可以引用交通违章计分的办法,将车辆超载行为记入档案,并规定超载多少次就要被吊销驾照等等。我想,记分办法对司机比罚款更能起到警示作用,让他们主动放弃超载。心气顺了,接受罚款自然也能认可。问题是,我们的执法部门的兴奋头好像不在维护秩序上,似乎偏重于以国家法律赋予的特权牟取部门利益,这能不引发运输车主的愤怒以至于做出罢运的行为吗?

  现在,各地都重视经济发展环境,我认为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是经济得以发展的最重要的环境,以福田为例,如果不解决执法部门以“执罚”代替“执法”的问题,仍然习惯于管理就是收费、就是罚款,我看,煤炭这个福田镇唯一的支柱产业也就快支不住了,支柱产业的垮塌,对整个经济发展来说,能不受到影响吗?(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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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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