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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推行政务公开,维护群众利益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4日 14:57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昨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公用事业单位,特别是上学、就医、用水、用电等单位,必须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承诺等,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红网7月23日2006-07-23 )

  政策公开,增加透明度,这是公用事业单位与群众加强联系、建立互信机制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有一些单位,纪律观念缺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置群众利益于不顾,置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于不顾,只顾自己的利益,只顾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他们挖空心思,巧立名目,滥收费滥开支,为所欲为。譬如,近年来,“湖南教育系统乱收费涉案金额高达40941万元”。(新华社长沙2006-06-28 )4亿多元的乱收费,加重了群众负担,损害了教育形象和政府形象。

  价格问题、收费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应该让群众知道的政策,必须原原本本的告诉,而决不能将群众视作阿斗。只有公开透明,让群众原汁原味地品尝到中央政策,让群众享有全面的知情权,群众才有可能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社会才有可能行使监督权力。如果政策不公开,有关单位可能滋生特权思想,譬如,什么电老虎、水老虎等,就会出现;甚至对一些合理收费,群众也可能产生误解。政策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做到利国利民。 

  人民群众对教育乱收费,个别医生收红包、医疗天价收费等现象,深恶痛绝。政府必须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领导力度,认真解决公用事业单位乱收费、高收费问题。长沙市要求教育系统推行校务公开,卫生系统推行院务公开;供水、供电、供气、公交(含出租车)、通信、园林、商业银行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项目、投诉渠道等内容。政务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包括决策透明,过程民主。收费项目必须合理,收费程序必须合法。任何单位以至地方政府,都不得擅作主张,越权制定收费项目。

  “通知”特别强调,对不按规定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希望长沙政府将“通知”落到实处,对那些顶风违纪者,只有做到既打雷也下雨,决不姑息,才能遏制愈演愈烈的违纪现象,才能维护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金秋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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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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