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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审计应挖好反腐“第一锹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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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8日 12:4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昨天,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继续揭露中央部门在执行预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掀起了新一轮“审计风暴”。(6月28日京华时报)

  面对频繁出现的“审计风暴”,我已有了审“风”疲劳的感觉。既然是风暴,本当有些威力,然而,就像台风重新起了若干美丽的名字一样,台风还是那个台风。我觉得审计不应成为一个动辄到台前来迎接闪光灯的部门,它的权威更应表现在那些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与对一系列有影响经济大案的处置上。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和遏制商业贿赂面临严峻形势之际,审计部门应充当“急先锋”,跑好“接力赛”的“第一棒”,挖好反腐“第一锹土”。

  从审计报告看出,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认真查处,已有176人受到处理,其中中央部门12件,涉案人员25人。而去年的审计报告说,有762人(次)因为上年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重大线索”这一概念有点模糊,何谓“重大”?哪些不属于“重大”?大大小小的违法违纪线索一共有多少?向相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移交了多少起?我觉得这应该是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一个重点,所有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都有向其他部门或直接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法定义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不作为。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个别执法部门将所查处的案件始终窝在自己的手里,为了一己之利而一罚了之、以罚代刑或“到此为止,下不为例”。审计部门有没有这样的类似情况?每年的审计报告都聚焦中央预算管理的制度性漏洞,诸如: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大批预算款执行脱离监督等等。去年被审计的20个省区市,有4200多亿元此类资金的使用“实际上脱离了省级人大的审查监督”。为什么制度性漏洞成了一个日复一日的“漏斗”?一个根本的、源头性的原因就是那些掌控资金运作大权的人毫毛无损,置若罔闻,你刮你的风暴,我搞我的“工程”!

  诚然,审计部门的执法权受限是执法不力的一个制度性障碍。最突出的问题是审计之后整改不到位,往往审计报告出来了,也公布了,但整改却一拖再拖。正是审计机关有结论,终了又没能把谁怎么样的侥幸,使得违法不究成了一种司空见惯。因而,增设审计机关强制纠正权成了当务之急。国家法律必须授予审计机关的强制纠正权,否则审而不纠,纠而无果,审计就只剩下黔驴技穷式的“风暴”,而失去国家机器应有的权威。

  审计部门挖好“反腐第一锹土”离不开公众参与和支持。对政府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都必须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而审计机关的提出的相关处理建议和移送案件需要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实施,审计的板子只有打在违纪违法者的痛处,让审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供货关系”成为常态,才能触动其依法整改,同时警示后来者遵章守法,今后审计报告就不会再“重复昨天的故事”了。(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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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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