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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当女青年用“脱”来诉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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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6日 18:34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昨日17时许,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沈阳荣顺达家具有限公司”门口围着黑压压一群人。今年26岁、身高约1.6米的女青年张某站在工厂大门前,全身只穿着一条红色内裤,脚穿一双拖鞋,身边放着一个红色旅行袋。张某因这家公司欠其8000元工钱一直讨不到,便心一横脱下了自己的衣服。(6月25日 《华商报》)

  对人来说,最尊贵的不是钱,而是人格和尊严。尤其是对女性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裸自己的身体,将女性的隐秘一览无余地展露在别人的面前,甚至已不觉为耻,这说明什么?当一个人连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那种妗持、羞耻及至人格、尊严都变得一文不值了。

  可以说,张某赤身讨薪,这种极端情绪化的背后,是一种欲哭无泪的辛酸和无奈。理性的利益诉求竟要用这种非理性的方法来解决,既反映出了弱势群体的凄苦和无援,更折射出了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的严重缺失。

  或许,在某些人看来,张某此举有伤风败俗之嫌,是一种作秀的抢眼之举。其实,在笔者看来,在理性化的维权得不到畅通、法治保障始终疲软乏力之时,这种抢眼行为恰能弥补“正常维权”的缺位。事实上,张某一“脱”之后,警察来了,公众对公司的指责声也来了,公司也开始重视起来了,方方面面的目光开始齐聚赤身的张某,为其同情,为其呼吁。尽管此事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但这种“脱”比“不脱”效果要大得多。

  显然,这种以“脱”讨薪的作法,尴尬的是各级政府的维权机构,正因为他们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才纵容了一些企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跳楼”讨薪, “脱”式讨薪,还有去年闹得纷纷扬扬的“熊德明现象”,其共同点不外乎就是将期待的目光投向新闻媒体,投向了一种社会力量,而不是求助于执法机关,这本身就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一种耻辱。当公共服务失去公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时,这种服务也就形同于摆设,失去了其存在的应有价值。

  自己的血汗钱不能讨回,这是一种痛苦。而当这种痛苦非要通过另一种痛苦来诉讼时,这种雪上加霜式的痛苦只会导致人对人性的漠视,对社会伦理的漠视,直至对法律的漠视。因而,畅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这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义。(作者: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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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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