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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广电总局将加强影视烟草镜头管理叫好

 

CCTV.com  2010年08月27日 10:3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  

  近日媒体报道,广电总局电视司李京盛司长表示,“除非剧情需要,其他和剧情无关的都将删掉。”广电总局还将要求拍摄影视作品的时候尽量减少吸烟镜头的表现,以后对于影视剧的审查会越来越严格。对此,杨功焕、许桂华、杨杰、崔晓波、段佳丽、杨炎等控烟专家对于广电总局的这种积极表态表示欢迎并予以充分赞扬。

  专家希望,国家广电总局能够严格执行52号令,积极开展影视剧烟草镜头的审查工作,严格限制烟草镜头的泛滥或过多的出现影视作品中。如果影片中不得不含有烟草镜头,那么应当在影片开头和结尾处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文字或影像,以利于引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选择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同时,专家们还希望影视工作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开动创作灵感,多使用吸烟以外的表现形式,多为公众创作不含有或很少吸烟镜头的优秀作品。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许桂华表示,广电总局早在2006年就非常重视影视剧中的烟草镜头问题,并制订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影视作品中“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应删剪修改。”举动非常好,但执行不够坚决。本次广电总局的态度,也让我们对减少影视中的吸烟镜头充满信心,我们也希望广电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规定》。儿少专家段佳丽表示,中国约有5500万青少年受到烟草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而影视剧中的烟草镜头是造成青少年吸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杰表示,对于历史片中塑造伟人而进行的烟草镜头拍摄不应泛滥。伟人的精神风貌,绝不会仅仅依靠吸烟来表现,吸烟也决不会体现出伟人的风范。表现伟人也应与时俱进,与现实的文化不应冲突,以免损害伟人的良好形象。同时,许桂华表示,伟人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了。二战的时候,烟草曾经作为军需品供给士兵使用,而在1950—1970年代,吸烟有害健康还处于被研究阶段,没有被科学证实。如今则不同了,烟草有害健康已被科学证实,世界卫生组织制订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政府签署并于4年前在我国生效,因此,减少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也是政府、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当今社会再用旧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创作显然就不合时宜了。

  专家们认为,影视公司将影片中的吸烟行为看作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不可或缺的内容,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该公司为了追求影片商业利益,故意将吸烟美化成所谓的时代需要,这种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的做法是缺乏社会公共道德的表现。建议影视剧作品的管理部门加大对该类影视公司及其作品的审查力度。

  影视剧中拍摄烟草镜头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学者的关注。著名学者于丹教授认为,抽烟本来就是一件既危害个人,又危害他人的行为,虽然艺术作品里面为了塑造艺术家的形象,可能会设置一些抽烟的镜头,但是在创作艺术作品时,不能为了艺术而艺术,而要考虑到更多的社会影响。

  专家希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能够尽快制定或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增加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希望我们尊敬的影视作品的创造者们,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和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尽量避免烟草镜头的出现。

责编:郭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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