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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析新版新能源汽车规则

 

CCTV.com  2009年08月03日 13:0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能源报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调研员李万里强调,新版的《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规则》强调关注一个新兴产业的形成,注重研发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求生产企业至少掌握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这三大系统中一个系统的核心技术。在《规则》里有十多项考核条款,其中有两个否决项,达不到其中一项的企业就不可能进入这一新的市场领域。另外,在为生产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审查时,重点也是放在了研发能力上,体现了中国政府既要注重鼓励新能源新产品,更要注重培育一个新型的产业这样一个明确的立场。

  第二,《规则》还针对新能源新产品设计了多种灵活政策,以鼓励研发和使用。其中,一是要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的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情况,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阶段,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对三个阶段还要重新调整划分;二是允许改装车企业自制新能源汽车底盘;三是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按照经过审查机关审议和确认的企业标准来检验产品;四是针对新能源汽车产量较小情况下,在生产条件上适量给予放松。

  第三,《规则》充分注意到保护用户和第三者的利益,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安全等方面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对起步期和发展期的产品的生产批量、示范运行的区域以及销售区域、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和安全跟踪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另据李万里介绍,自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的企业已经有18家,涉及的产品包括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乘用车、工程车等,国内主要企业均开展了准入审查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对于新的《规则》发布以前已经开始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如何适用《规则》的问题,李万里指出,这部分企业和产品要实行逐步有序的补充性审查工作,要明确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已经销售、已经使用的车辆在预期的时期、地域、条件下能够充分使用,企业和行业要实行有效的监控与服务,及时和解决问题。

  下一步电动汽车产业化工作的关键应该放在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的产业化和基础原材料的国产化上。这也是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和瓶颈所在。

责编: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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