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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与以往有哪些区别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6日 14:29 来源:新华社

  新闻事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2005年12月29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的第一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在全面部署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着重研究了未来五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中央在2004年“1号文件”中提出实行“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使农民从减免农业税、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种粮直接补贴、购买良种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中,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的力度,政策直接给予农民的实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亿元。由于这些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以及市场粮食价格回升和气候比较有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以往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新农村建设”的本身并不是新的概念,以往很多学者曾经提出过“新农村建设”,在我们党的文件中也多次出现过。但这次提出“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即这次是在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这一新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就像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描述的那样:“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工与农、城和乡,这两大关系正在实现着从未有过的历史性转变。”

  我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开始推进工业化的,最初的积累资金只能主要来自农业,农业和农民因此为国家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也在进一步强化。特别是近年来,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而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针对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要求。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因此,这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以往的区别就在于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是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我国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具体内容就是:

  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财政和金融对农村的支持不足。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今年明确提出了“三个高于”的原则:“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这无疑是今后几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动作”,也是一个重要转向,表明党和政府已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建设转变。在“三个高于”原则要求下,公共财政将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倾斜,这对于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

  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包括许多内容,当前农民最迫切的要求是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

  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农村发展的滞后还突出地反映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在以往较长的时间里,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主要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办,与城镇差距很大。近年来,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1号文件”中,对此再次作了明确规定。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提出:“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国务院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到2007年将全面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责编:肖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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