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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葡萄牙须知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8日 10:23)

  一、签证须知

  葡萄牙属申根成员国。申请申根签证须知见附件1。

  葡萄牙驻华大使馆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五街8号

  电话:(0086-10)65323497/65323220,65324798(领事处)

  传真:(0086-10)65324637,65320284(领事处)

  E-Mail:embportc@public2.east.net.cn

  二、入境须知

  因葡萄牙目前无直飞中国的航班,如经其他申根成员国来葡,入境手续在该申根成员国口岸办理,如经非申根成员国的第三国来葡,入境手续在葡口岸办理。

  三、海关规定

  不得携带违禁品。

  个人的随身物件一般可免税带入葡境;个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如家用电器、厨具等一般也可免税带入葡境,但以每种1件为限。超出个人使用范围的衣物、小百货等及1件以上的电器、厨具等将被视为商品,须向海关申报、交税。

  四、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含卫生防疫信息)

  医疗条件:整体上,葡萄牙医疗卫生条件较好。公立医院(急诊/住院)和保健中心(疗养/康复)向葡公民、已获葡居留权或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公民(根据对等原则)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临时访葡的外国公民可使用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但不享受免费待遇。

  医疗保险须知及卫生防疫信息:葡无恶性地方性传染疾病。要求申请工作、学习、定居、探亲、临时签证的外国公民提供经双认证的国际健康公证书;申请短期商务访问、旅游、探亲访友签证的外国公民提供在申根国逗留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参看签证须知)。

  五、治安状况(含犯罪情况、建议性预防措施、发生意外须知等)

  犯罪情况:葡萄牙治安情况相对较好,无大规模严重犯罪,但抢劫、扒窃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性预防措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护照等旅行证件应妥为携带,最好事先准备护照复印件及个人近照另处存放,以防不测;入夜后尽可能减少外出。另外,个别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存在零星警察盲区,无业人员、吸毒者、盗窃及抢劫分子等往往在此聚集,应避免进入。

  发生意外须知:可打免费SOS电话112求助。如寻求警方协助,城市内找公共治安警察(PSP);郊区找国民卫队(GNR)。

  六、交通安全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交通安全:葡萄牙人执行交规情况在西方国家中属中等,车辆、行人一般能各行其道,但车速普遍偏快,须留意。

  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驾车:须身份证(护照)、车证、驾驶证三证及车辆保险齐全,违者重罚;最高车速限制:城镇内50公里/小时、城镇间90公里/小时、机动车专用道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

  120公里/小时。

  行人:行人须走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否则,如出现交通事故,将承担100%责任,得不到任何补偿,而且须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与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等

  应急电话:112(免费,可使用公用电话直拨)

  查号台:118

  里斯本红十字会电话:(00351)217714000(里斯本)

  中毒报告电话:(00351)217950143(里斯本)

  消防队电话:213422222(里斯本)

  民事救灾部门电话:214247100(里斯本)

  中国驻葡使馆地址:

  Rua do Pau de Bandeira, No.11-13 à Lapa 1200-756 Lisboa Portugal

  电话:(00351)213928430

  传真:(00351)213975632

  中国驻葡使馆领事部地址:

  Rua de S. Caetano, No.2 à Lapa 1249-024 Lisboa Portugal

  电话:(00351)213967748

  八、涉及中国人常遇问题的有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中国驾驶证能否不能直接在葡使用?

  ——不能,但葡接受所谓“国际驾照”;

  入葡境后,居留、签证延期等手续如何办理?

  ——可询移民局(简称为SEF)。

  九、气候及自然灾害状况

  北部接近温带海洋性气候,南部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全年温差不大,平均气温1月8-14℃,7月17-28℃,四季不分明,4月-10月为旱季,11月-3月为雨季。

  有时会出现强降雨/风暴等剧烈天气变动,在部分地区可能造成洪水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十、国籍政策(是否承认双重国籍等)

  葡萄牙承认双重国籍。在葡居留10年以上的外国公民有资格申请加入葡籍。

  葡执行血缘国籍政策。父母双方均为葡公民,本人出生时即具葡籍;如父母其中一方为外国公民,且根据这一方的国籍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本人出生时可具该国国籍的,选不选择办理葡籍均可,等本人年满18周岁时可另作决定;如父母双方均为外国公民(在葡有居留),本人出生时不具葡籍,等本人年满18周岁时方可选择是否加入葡籍。

  十一、驻在国参考网站

  葡萄牙政府官方网站(葡/英双语):www.portugal.gov.pt/siteentry

  (内政部)移民总局官方网站:www.sef.pt

  财政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主页:www.dgaiec.min-financas.pt/sitedgaiecinternet/index.html

  卫生部官方网站:www.min-saude.pt

  葡萄牙电话查询(黄页):www.paginasamarelas.pt

  常用搜索引掣:www.sapo.pt,www.google.pt,www.clix.pt

  十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

  暂无。

  附件: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以在申根区自由地流动。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苏兰、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冰岛、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和瑞典。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

  1、有关使馆和总领馆:

  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管理条例,签证申请者必须到其长期居住地的行政区领事馆办事签证。(根据申根规定,签证由申请者在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签发,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

  2、申请签证: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国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葡萄牙驻华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因私护照:周一和周四 9:30-12:00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周一至周五 9:30-12:00

  葡萄牙和中国节假日不办公

  3、材料:

  1.一张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近照;

  2.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护照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一份;

  3.邀请人为:

  ·其它国籍者:需提供护照和居留证的复印件

  ·葡萄牙籍者:身份证的复印件

  4.邀请人的担保或经济能力担保书(担保人的签字需公证处公证);

  5.提供在申根国逗留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

  6.探亲申请:亲属关系公证书(经过双认证);

  7.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和有资料页数的复印件;

  8.其他国籍申请者:中国有效居留证件的原件和有资料页数的复印件;

  9.工作单位证明,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准假证明及期限。(写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公章以及开具此证明的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不与父母同行的儿童,必须交父母同意单独旅行声明(须到使馆在声明上亲笔签字或经公证)以及陪同人的姓名;

  2.所有材料必须翻译成葡语或英语;

  3.使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

  4.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5.签证手续需15天左右。

  4、签证费:

  根据入境次数,停留期限和停留目的,费用在82.50人民币(10欧元)和1404人民币(170欧元)之间。费用按照使馆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来支持。如果申请的签证被据签,费用不还。

  5、葡萄牙驻华其它外交代表处:

  1.驻澳门总领馆-Pedro Nolasco da Silva街,45号R/C。电话:(00853)356660。传真:(00853)356658。

  申请短期商务访问签证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以在申根区自由地流动。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苏兰、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冰岛、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和瑞典。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

  1、有关使馆和总领馆:

  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管理条例,签证申请者必须到其长期居住地的行政区领事馆办事签证。(根据申根规定,签证由申请者在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签发,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

  2、申请签证: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国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葡萄牙驻华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因私护照:周一和周四 9:30-12:00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周一至周五 9:30-12:00

  葡萄牙和中国节假日不办公

  3、材料:

  1.一张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近照

  2.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护照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一份

  3.中国公司的正式介绍信(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的职务、访问的目的和回国的担保)以及营业执照(和年检的复印件)

  4.合作公司的邀请信并且要注明:

  a)预计停留期限

  b)停留的目的和行程安排

  5.经济能力证明(写入邀请信中,以担保信的形式,或其它……)

  6.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医疗保险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

  2.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住宿和接待证明;

  3.中国公司介绍信的原件,合作公司邀请信的原件;

  4.所有材料必须翻译成葡语或英语;

  5.使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

  6.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7.签证手续需15天左右。

  4、签证费:

  根据入境次数,停留期限和停留目的,费用在82.50人民币(10欧元)和1404人民币(170欧元)之间。费用按照使馆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来支持。如果申请的签证被拒签,费用不还。

  5、葡萄牙驻华其它外交代表处:

  1.驻澳门总领馆-Pedro Nolasco da Silva街,45号R/C。电话:(00853)356660。传真:(00853)356658。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沙面北街103号。邮编:510130。电话:(020)81922566,传真:(020)81922599。

  3.上海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淮海中路甲3号1375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40268,传真:(021)64711554。

  申请工作、学习、定居、探亲、临时签证

  在葡萄牙停留90天以上的申请者,需要申请签证根据停留的目的。葡萄牙签证之者在葡萄牙有效。

  1、申请签证: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国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葡萄牙驻华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因私护照:周一和周四 9:30-12:00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周一至周五 9:30-12:00

  葡萄牙和中国节假日不办公

  2、材料:

  1.两张签证申请表并将两张近期照片贴在上面

  2.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护照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一份

  3.国际健康公证书,经过双认证

  4.无犯罪公证书,经过双认证

  5.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和有资料页数的复印件

  6.其他国籍申请者:中国有效居留证件的原件和所有页的复印件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申请工作签证:

  ·工作合同和葡萄牙劳工部的批准信(IDICT);

  ·本人的简历,包括原来的工作、单位和联合人的职务和电话,简历需要翻译成英语或葡语。

  2.申请学习签证:

  ·学历公证书,经过双认证;

  ·本人的简历,包括原来的学习、工作、单位和联合人的职务和电话,简历需要翻译成英语或葡语;

  ·经济能力证明或葡萄牙或申根国家奖学金证明;

  ·葡方教育机关的注册证明。

  3.申请定居、探亲、临时签证: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过双认证

  ·在葡萄牙居住能力证明(探亲签证不需要此材料)

  ·经济能力证明(探亲签证不需要此材料)

  ·临时签证:1)邀请信需写明逗留的目的;2)在葡萄牙的配偶或父母的工作合同或学习注册证明的复印件;3)在葡萄牙的配偶或父母的居留证复印件。

  4.材料要求提供两份(正本和复印件);

  5.所有材料必须翻译成葡语或英语;

  6.使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

  7.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3、签证费:

  根据入境次数,停留期限和停留目的,费用在289人民币(35欧元)和701人民币(85欧元)之间。费用按照使馆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来支持。如果申请的签证被拒签,费用不还。

  5、葡萄牙驻华其它外交代表处:

  1.驻澳门总领馆-Pedro Nolasco da Silva街,45号R/C。电话:(00853)356660。传真:(00853)356658。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沙面北街103号。邮编:510130。电话:(020)81922566,传真:(020)81922599。

  3.上海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淮海中路甲3号1375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40268,传真:(021)64711554。

  申请短期旅游签证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以在申根区自由地流动。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苏兰、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冰岛、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和瑞典。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

  1、有关使馆和总领馆:

  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管理条例,签证申请者必须到其长期居住地的行政区领事馆办事签证。(根据申根规定,签证由申请者在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签发,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

  2、申请签证: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国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葡萄牙驻华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因私护照:周一和周四 9:30-12:00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周一至周五 9:30-12:00

  葡萄牙和中国节假日不办公

  3、材料:

  1.一张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近照;

  2.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护照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一份;

  3.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

  4.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住宿、交通和接待证明;

  5.经济能力证明;

  6.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医疗保险;

  7.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和有资料页数的复印件;

  8.其他国籍申请者:出具在中国有效居留证件的原件和所有页的复印件;

  9.工作单位证明,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准假证明及期限。(写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公章以及开具此证明的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所有材料必须翻译成葡语或英语;

  2.使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

  6.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7.签证手续需15天左右。

  4、签证费:

  根据入境次数,停留期限和停留目的,费用在82.50人民币(10欧元)和1404人民币(170欧元)之间。费用按照使馆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来支持。如果申请的签证被拒签,费用不还。

  5、葡萄牙驻华其它外交代表处:

  1.驻澳门总领馆-Pedro Nolasco da Silva街,45号R/C。电话:(00853)356660。传真:(00853)356658。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沙面北街103号。邮编:510130。电话:(020)81922566,传真:(020)81922599。

  3.上海居民或常驻人员的签证事务可以在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淮海中路甲3号1375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40268,传真:(021)64711554。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编:张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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