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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日本须知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7日 16:29)

  一、赴日本签证须知

  1、日本签证种类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家庭滞在;特定活动;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居住者。

  2、办证程序

  申请办理赴日签证,首先要弄清楚申请签证的程序,才能确保在短时间内将申办签证必备材料递交到辖区内日本使领馆,以便等候使领馆签发签证。

  申办赴日签证首先要明确赴日目的,赴日目的不同,申办签证的程序相应地会有所变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办日本签证首先要求在日本有邀请单位(人)或在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如果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只要严格按照组团单位的要求行事即是。如果申请人需要自己亲自办理签证手续,就需要分两头(日本和中国)办理申请签证必备材料。当需要办理赴日签证时,最好打提前量向有关日本驻华使领馆以电话或通过其网页查询办证要求,根据所得到的信息理出办理签证最佳程序,并按部就班地付诸实施。详细办证须知请点击以下签证信息网站: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

  http://www.cn.emb-japan.go.jp/2nd%20tier/05embj/gojapannew.htm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http://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cn/consultion.htm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http://www.guangzhou.cn.emb-japan.go.jp/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http://www.shengyang.cn.emb-japan.go.jp/1.html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

  http://www.dalian.cn.emb-japan.go.jp/consul.html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驻重庆办公室

  http://www.chongqing.cn.emb-japan.go.jp/rexian.htm

  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http://www.hk.emb-japan.go.jp/

  3、日本驻华使领馆领区划分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日本驻华使馆领事部驻重庆办公室 重庆市、四川省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日本驻沈阳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 辽宁省大连市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澳门

  二、入境须知

  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所依据的基本法有《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2002年全年共有577万人次的外国人入境日本,其中中国大陆53万人次。中国人入境日本需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入境日本后,当事人自主管理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显得尤其重要。在日本以留学、经商等目的长期居住者拟临时回国后再返回日本需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申请“再入国许可”,如未办理再入国许可就回国,返回日本将变得非常繁琐或者不可能。留学生在就学期间拟打工,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方可合法地从事勤工俭学,如未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从事打工,一旦被入管局查出,重则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再有,如果中国人夫妇在日本生了孩子,需在60天内向入管局申报;如打算继续在日本工作、学习,需申请延期在留期限;如与日本公民结了婚,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

  在日本非法滞留的外国人以1993年的近30万人为顶峰逐年在下降,但是目前仍有近22万非法滞留外国人在日本居住,估计大部分在从事非法劳动。检举收容遣返非法滞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如下述流程:发现非法滞留者——进行调查——收容——审查是否需要强制遣返——口头审理(如不服,可申请由特别审查官审理)——法务大臣裁决(如对特别审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务大臣申诉)——强制遣返。

  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住地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机关)申报登录,领取外国人登录证。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需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

  三、税关(海关)规定

  日本税关手续指南

  入关顺序如下:

  1、航班飞抵机场——检疫检查——入境审查——动植物检疫——海关——入境

  2、海关申报事项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要口头或用申告书向海关申报;

  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请提交“携带物品托运物品”申告书。

  3、免税范围(成年人免税量,商品、商业用样品不属于下列免税物品,而需要上税)


  4、禁止带入日本境内的主要物品

  (1)鸦片、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兴奋剂(冰毒)、减肥茶

  (2)枪支弹药

  (3)黄色杂志、录像带等

  (4)假名牌商品等侵害知识产权的物品

  5、限制带入日本境内的主要物品

  (1)有必要检疫的动植物(应接受检疫)

  (2)气枪、刀剑、发烟筒等

  (3)医药品、化妆品(有数量限制)

  (4)根据华盛顿条约限制进口的动植物

  四、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

  20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的医疗制度实现了其追求的充实医疗机构数量的目的,从而将重点转向为患者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的轨道上来。日本公私立医院、诊所比比皆是,医疗水平名列世界领先地位,且拥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国民以及在日本居住一年以上且加入各类医疗保险的外国人均能享受服务优良、价格适中的医疗服务。但是由于短期赴日的外国人不在可加入医疗保险之列,所以无法享受日本的医疗保险。因此,如果短期来日者在日本患病,如无较高收入,将对当事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故建议短期来日的我公民在出国前接受正规的身体检查,在确保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出行,来日前加入海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不测。

  日本人讲究卫生是闻名于世的,日本总体上卫生条件比较理想。但是由于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赴日旅行的公民也不可大意。中国公民难得赴海外旅行,为了确保在国外健康愉快地渡过短暂的旅程,尤其是有必要从饮用水、食物、个人卫生、生活规律等各方面注意保持自身健康。虽然日本自来水水质较有保障,但初来日本的游客对其水质也有一段适应的过程,所以最好饮用矿泉水、纯净水或将生水煮沸后再饮用。日本人的饮食中生鲜食物占着很大比重,如生鱼片、寿司、生鸡蛋拌饭等在日本被尊为美味。许多中国人不习惯吃生鱼,尤其需要注意饮食。日本四季潮湿,食物易腐烂,故日本对商店所售食品均按法律规定要求标明严格的保质保鲜期。所以过期的食品千万不能食用,以免引发霉菌感染。3月至4月是日本樱花盛开的季节,而此时也正是花粉浓度极高的时节,如有人对花粉比较敏感,赴日前有必要开点抵御花粉的药剂。除过去发生的大肠杆菌和近年的疯牛病外,日本未曾发生过大面积疫情蔓延事例。出国前注意了解日本卫生防疫动态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是非常必要的。

  五、治安状况

  1、犯罪情况

  由于各国对犯罪的定义有所不同,所以不便将日本与其它国家的治安情况进行严密对比。日本法务省用“两个增加”来形容日本近年的治安状况:犯罪案件数的增加与犯罪者的增加。其特点为:1、刑事犯罪自1995年以来急剧增加;2、增速最快的是盗窃案与交通肇事案;3、非成年人犯罪率仍居高不下;4、盗窃案件中以抢夺行人钱财、职业性入室盗窃和团伙盗窃为多;5、盗窃以外的一般性刑事案件中,暴力抢劫、伤害、流氓、破坏公共设施等明显增加;6、毒品犯罪呈现规模化、组织化趋势;7、外国人犯罪总体上在降低,但是强盗、毒品犯罪等恶性案件未减少,外国籍罪犯人数连续四年攀升。与此相反,破获案件数虽然有所提高,但破获率已降至战后最低点的42.7%,造成监狱收容能力已超出极限。虽然近年来日本社会普遍感觉治安情况每况愈下,但可以肯定的是,日本的治安相对于其它发达国家整体上是良好的。对比日本与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和日本1996-2000年发生的平均杀人案件,日本每10万人发生1.1起杀人案,远远低于其它国家水平。而对比杀人案件破案率,日本高达96.7%,高居发达国家榜首。就盗窃案件而言,1996-2000年日本平均每10万人发生了1437次盗窃案件,不及上述四国发案率最低国家的一半。可以说,日本是发达国家中治安状况最好的国家之一。

  2、建议性防范措施

  近年来短期赴日中国公民急剧增加,虽然日本治安状况较好,但由于日本人生地疏,所以只有对旅游地治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且因地制宜地做好防范和自我保护,才有可能避免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1)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麻痹松散情绪。

  (2)每到一处景点,注意服从导游的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活动时间。

  (3)前往景点观光时请着便衣,尽量不着西装革履,在乘坐交通工具和在人多的地方不要大声说话和喧哗,以免引起反感或坏人的注意。

  (4)出门时尽量少带现金,不急需的贵重物品请在下榻处妥善保管,信用卡要随身保管及不要随便让人看,在人多嘈杂的地方和就餐地点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腰包等。

  (5)尽可能和团队一起行动,不要与陌生人接触、攀谈,以免上当受骗,不去红灯区等易发案地点和场所。

  3、发生意外须知

  游客如果在日本不幸遭遇事故或卷入事件、案件,请即时向导游说明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就近的警察署或警察报案,寻求警方的协助,请警方出具必要的遗失证明等,并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2)到医院及时就诊,并请开具诊断证明;

  (3)如遗失护照,请与就近的中国驻日使领馆联系,请求开具回国用的旅行证件,请接待方协助向就近入管局报告签证遗失,并请其补发签证或采取相应措施;

  (4)及时与信用卡发行商取得联系,请其停止有关信用卡业务;

  (5)即使在日本因故被捕,应告警方向中国驻日使领馆通报被捕情况,我驻日使领馆将视情前往拘留所进行近视,与当事人亲属取得联系,并根据当事人意愿介绍适当的律师。

  六、交通安全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项   

  日本是交通发达的国家,70年代以后家庭用车迅速普及,目前机动车总数已达到3700万,这为日本社会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交通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来日观光的中国人迅速增加,经常耳闻中国人在日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为了从主观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了解日本的交通规则,比如日本与中国交通规则最大不同在于,日本是车辆与行人左侧通行;在中国机动车过红绿灯处时要减速,而日本是正常速度行驶。其次是牢记遵守交通规则。在日本机动车在行驶中始终保持法定速度,马路上车辆源源不断,横穿马路、闯红灯非常危险。还有就是乘坐电车、公交车要主动排队,文明礼让,按顺序上下车,防止推搡拥挤,这些是保护自身安全而必要的。

  七、与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等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

  106-0046 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电话:03-3403-3064 传真:03-3403-5447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550-0004 大阪市西区韧本町3-9-2 电话:06-6445-9566 传真:06-6445-9475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810-0065 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滨1-3-3 电话:092-752-0085 传真:092-781-8906

  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

  064-0913 札幌市中央区南十三条23-5-1 电话:011-563-6191 传真:011-563-1818

  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

  852-8114 长崎市桥口町10-35 电话:095-849-3311 传真:095-849-3312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5251-0711 传真:03-5251-0843

  成田机场:0476-34-3941 传真:0476-34-8402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3506-1166 传真:03-3506-1117

  成田机场:0476-34-3945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5157-8011 传真:03-3502-8899

  电话号码查询台:104 急救、火警电话:109 盗警电话:110

  八、涉及中国人常遇问题的有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1、被入管局收容的非法滞在者如何向雇主追回拖欠工资?

  非法滞在者首先要写信、打电话或委托他人催原雇主尽快支付所欠工资,向雇主明确直至全额支付工资不离日本的决心,使雇主打消赖账的念头。同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入管局,请求入管局协助追回工资。如果即便这样雇主仍无支付工资的诚意,请致信辖区内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基准监督署详细说明拖欠工资情况,以寻求协助解决问题,同时将同一内容的信件抄发中国驻日本使领馆,使领馆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2、非法滞在人员如何办理回国手续

  偷渡出国不仅触犯我国法律,而且同时违反前往国法律。而即使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入境,如果超出签证有效期限,也因超期滞在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在日本,如果非法滞在者主动提出返回国籍国,通过履行必要手续是可能非经被收容的步骤返回国内的。有关回国手续,需要在日本地方入国管理局及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履行必要的手续。关于入国管理局的手续问题,请当事人直接向就近入管局咨询。当事人在有关入管局申领到“出头书”后,要持出头书、过期护照(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亦可)前往使领馆申办一次性“回国证明”。护照尚在有效期者无需办理“回国证明”,可直接持用护照回国。涉及办证的具体问题,请向有关入管局、使领馆咨询。

  3、如何寻找在日亲友

  如果在日本的亲友突然与国内失去联系,经联系音信皆无,如果国内亲属认为有必要进行查找,请向日本警方或中国驻日使领馆寻求帮助。如果是通过日本警方寻求帮助,请通过在日亲友或原工作单位提出。如果无其它在日亲友或不知原工作单位,也可向中国驻日使领馆寻求协助,届时请去信详细告知失去联系的亲友的出生日期、在日本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在日其它亲友联络方式等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并同时寄一张当事人近照。

  4、短期赴日(探亲、访友、短期商务、访问等目的)者可否在日打工?

  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国人在日可以从事和限制从事的活动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以留学、就学、随任家属名义赴日的中国人,经向辖区内入管当局申请交付“资格外活动”许可被批准的以外,其他人包括短期赴日(探亲、访友、短期商务、访问等目的)者均不得从事带有收入和报酬的任务活动。违反规定被检举揭发者,一般将被入管局收容遣返回国,并将给邀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气候及自然灾害情况

  日本列岛北起北海道南至冲绳,呈东北——西南走向,北自亚寒带向南逐步依次过渡到温带、亚热带。虽然日本与我国有纬度重叠之处,但是由于日本四面环海,不同于我国同一纬度的地域,日本气候总体上呈现显著的海洋性特点。日本四季分明,降水量大且地域分布比较均匀,空气湿润。每年3月,当南端的冲绳地区迎来温暖的春天,樱花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南到北开遍日本,直至6月初樱花前线推移到北海道,3—6月是领略樱花的好时节。樱花刚结束,日本南部即进入梅雨季节,梅雨过处气压较低,阴雨连绵,空气潮湿,食物易腐,心情易被天气左右,需要注意健康。进入7月,天气转晴,气温不断上升,迎来闷热的夏季直至9月中旬。此时台风较多,台风一过,天气马上又变得炎热难耐。秋天除偶尔会下起清爽的阵雨外,各地天气晴明,气温适度,是到郊外山野欣赏枫叶的好时节。冬季到来,北海道、日本海沿线及东北地区普降大雪,尤其日本海沿岸山区降雪会达到几米深。但气温要比中国的同纬度地区高一些,而温度较高,所以会感觉比实际气温要冷得多。如果横向相比较,笼统地说,北海道、日本东北地区和我国东北气温接近,本洲与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接近,而九洲、四国与华南接近。在日本经常耳闻目睹的自然灾害由气候引起的有洪水、台风、暴风雪,山体滑坡和塌方等。再由于日本地处环太平关地震带,地震、火山爆发等也比较频繁。所以日本人有出行前了解第二天的天气情况、收听气象和自然灾害警报的习惯。

  十、国籍政策

  日本与我国一样,在国籍法上采取双系血统主义及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由此中日混生子女在理论上会涉及选择国籍问题。日本国籍法规定,在未满22周岁之前取得外国国籍的日本公民应在22周岁前选择其中一国国籍;在满22周岁之后取得外国国籍的日本公民应在两年内选择其中一国国籍。如在上述期限内未选择国籍,将视做选择了外国国籍而退出了日本国籍。目前驻日使领馆在执行我国国籍政策上视在日本出生的所有中日混生子女具有日本国籍,故造成部分想取得中国国籍的混生子女事实上无法按照日本国籍法规定选择其中一国国籍的事实。为避免无国籍状况,混生子女只能在法定期限内选择日本国籍。

  十一、日本国相关网站

  中国人申请赴日本签证指南

  http://www.mofa.go.jp/mofaj/toko/visa/kokuseki/

  入国管理局

  http://www.immi-moj.go.jp/

  日本国外务省

  http://www.mofa.go.jp/mofaj/

  全国救急医疗设施检索

  http://www.seagal.co.jp/kyubyo.html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编:张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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