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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塔吉克斯坦须知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7日 16:22)

  一、签证、入境需知

  中塔两国于1993年3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的协定》,持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赴塔免办签证,持因私普通护照赴塔需先在塔驻华使馆办理入境签证。持因私普通护照及由塔方出具的邀请信函者亦可在杜尚别市机场办理入境签证(落地签证)。入境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持护照到居住地附近的内务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登记手续。

  二、海关规定

  根据塔有关规定,外国公民携带外汇入境时需填写申报单,出境时不得携带超出申报单数目的外汇。外国公民携带2000美元以上的外汇出境时必须填写申报单并出具相关证明。

  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

  塔医疗条件较差,大部分医疗机构仍延续前苏联时期的做法,对本国公民实行免费确诊治疗,但药品及医疗用品需在药店购买。少数医院实行收费管理。目前尚未实现医疗保险制度。

  三、治安状况

  塔独立后曾数年内战,1997年6月开始和平进程,进行战后重建。塔阿(富汗)边境由俄罗斯边防军与塔边防军共同守卫。近年来政府采取措施收缴散落在社会上的武器,整治秩序,社会治安已趋于稳定。但国内毒品走私严重。

  四、与使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电话

  中国驻塔吉克斯坦使馆地址:杜尚别市鲁达基大街143号;电话:242007,244183

  塔外交部值班电话:211808

  塔内务部值班电话:212842

  五、国籍政策

  根据塔《国籍法》有关规定,塔不承认双重国籍。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编:张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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